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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严禁未取得许可车辆集中接送学生

作者:无锡江天 来源: 日期:2017/10/26 9: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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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38CrMoAl无缝管检测员得知消息,聊城市政府办公室刚刚发布的《聊城市校车服务方案》明确,严禁未取得校车许可的车辆集中接送学生上下学。排查接送学生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车辆,对于车辆达到标准的,督促其依法依规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和申领校车标牌;达不到标准的,坚决予以查处取缔。

   记者注意到,新发布的《聊城市校车服务方案》显示,市城区公交车合理调整线路和频度,开设城区学生公交专线,作为解决学生交通安全问题的重要途径。探索并推进设置农村寄宿制学校“周末学生班车”,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对学校附近的公交站点,根据道路通行条件设立港湾式站台,并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

   据38CrMoAl无缝管检测员指出,按照“东阿模式”,支持鼓励道路客运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以及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组建的校车运营公司,提供校车服务。校车服务提供者要依法取得校车许可,建立完善校车运营监管平台。按照标准配备随车照管人员,随车照管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幼儿园一般不使用车辆集中接送幼儿,入园幼儿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入园,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由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需要使用车辆集中接送的,应当采取向专业校车公司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使用符合国家专用校车标准的幼儿专用校车。

   对已取得校车标牌的其他载客汽车,适当设置过渡期。全市的过渡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已经取得校车标牌并按校车管理要求进行管理的其他载客汽车可以正常运营。过渡期后,非标准校车必须停止接送学生服务或更换为符合国家校车标准的车辆。

   严禁未取得校车许可的车辆集中接送学生上下学。针对目前存在的部分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车辆接送学生的情况,各县(市、区)政府须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排查,对于车辆达到标准的,督促其依法依规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和申领校车标牌;达不到标准的,坚决予以查处取缔,杜绝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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